尊敬的客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要求,为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我行自2025年9月1日起对现金管理付款“公转私限额”默认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单笔限额调整至5万元(含),日累计限额调整至5万元(含),月累计限额调整至100万元(含)。若公转私标准限额无法满足贵单位(公司)正常使用需求,请携带开户证明文件、有效身份证件、正常支付结算需求的相关证明等资料到开户网点申请调整。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敬请致电开户网点或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感谢贵单位(公司)对我行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竭诚为贵单位(公司)提供最优质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