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买卖是指客户与我行约定于未来某一特定日期办理外汇买卖交易,到期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交易当时所约定的币别、汇率、金额及期限进行外汇资金交割。
办理币种
我行办理远期外汇买卖业务的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澳元、加拿大元、瑞典克郎、挪威克郎、丹麦克郎、新加坡元、瑞士法郎、港币等12个币种。
服务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机构,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等。
为您提供便利
1、帮助客户实现可自由兑换货币之间的转换,满足客户国际结算支付的需要,或调整外汇头寸结构;
2、远期外汇买卖是国际上最常用的避免外汇风险,固定外汇成本的方法,通过叙做远期外汇买卖业务,客户可事先将某一项目的外汇成本固定,或锁定远期外汇收付的换汇成本,从而达到保值的目的。
业务流程
1、开户
已在我行开立外汇存款账户并有相应的外汇存款的客户凭有效单据可申办此项业务。
2、委托
客户须向我行提交《远期外汇买卖委托书》,说明委托的币种、金额、期限等要素。
3、缴纳保证金
客户须向我行缴纳保证金,人民币或外币均可,保证金起始金额为远期交易金额的2.5%,根据期限的长短保证金比例将相应上浮;也可同比例扣减交易类授信额度。
4、 成交
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按当日远期汇率与客户成交,并向客户提供远期外汇买卖交易确认书。
5、 交割
在交易到期日客户与我行办理外汇资金交割。
风险提示
1、汇率风险
我行远期外汇买卖实行一日多价,国际市场的汇率波动导致一天之内外汇买卖交易所需或所得货币数量有所不同。
2、 违约风险
以保证金进行远期外汇买卖交易的客户,我行将对未到期头寸进行重估,当保证金(重估损失)超过客户已提交的交易担保额的80%时,客户需补足担保或抵扣交易类授信额度,否则未到期交易将被强制平仓,客户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